委托第三方開票合法嗎
答:不合法.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或者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具體分析,你司是甲方,是可以委托第三方收款,這點沒問題,但發票應合同甲方出具,第三方開具發票就違背了實際經營的客觀規律.
補救建議:你直接簽訂三方合同,明確約定三方權利義務就可以
2019最新發票票面開具要求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1. 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2. 字跡清楚,不得壓、錯格;3. 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4. 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龍華記賬報稅公司】表述委托第三方開票合法嗎’搞不懂的一塊兒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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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票監制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1號)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各省(區、市)稅務局"]將啟用新的發票監制章.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含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發票監制章,相應修改為各省(區、市)稅務局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省、市)稅務局"字樣,下環字樣例如:"江蘇省稅務局"、"上海市稅務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字體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樣式見附件.納稅人自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和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升級工作,應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文字使用
開具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三、購買方和銷售方信息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需將購買方的4項信息("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全部填寫完整.
、名稱: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全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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