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附表的會計平衡公式及原理說明
會計平衡公式
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②資產=廣義現金+存貨(包括生產成本)+經營性應收項目+其他資產
③負債=經營性負債+其他負債
④所有者權益=非本年利潤所有者權益+本年利潤
將②、③、④代入①得:
廣義現金+存貨(包括生產成本)+經營性應收項目+其他資產=經營性負債+其他負債+非本年利潤所有者權益+本年利潤
移項得:
廣義現金=本年利潤+經營性負債+其他負債+非本年利潤所有者權益-存貨(包括生產成本)-經營性應收項目-其他資產
此為靜態表達方式,如果考慮動態,即:期末與期初比較的變化額,即可表達現金流量,即:
現金凈流量=凈利潤+經營性負債增加額(期末-期初)+其他負債增加額(期末-期初)+非本年利潤所有者權益增加額(期末-期初)-存貨增加額(期末-期初)-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額(期末-期初-其他資產增加額(期末-期初)
進一步調整,即:均調整為相加關系—加項關系,公式如下:
⑤現金凈流量=凈利潤+經營性負債增加額(期末-期初)+其他負債增加額(期末-期初)+非本年利潤所有者權益增加額(期末-期初)+存貨減少額(期初-期末)+經營性應收項目減少(期初-期末)+其他資產增加額(期初-期末)
此公式,就是現金流量表附表的調整的來源,以及相關原理,只不過此現金凈流量,為全部的現金凈流量,而附表要求的是調整為經營性現金凈流量。
依據公式⑤,將現金流量公式表達為經營性現金流量,如下所示:
⑥經營性現金流量=凈利潤+經營性負債增加額(期末-期初)+存貨減少額(期初-期末)+經營性應收項目減少(期初-期末)±調整項目
調整項目說明:
調增項目:不是經營性活動產生的計入當期損益類費用,對凈利潤有降低的影響額,涉及的科目主要有: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其他業務支出等,如:為在建工程發生的財務費用,會計處理時,是計入當期的"財務費用",但因其不是經營性活動,屬于投資性活動,故應調增
從公式⑥,我們可以得出,對其運用,是否與主表能夠保持邏輯關系的準確性,關鍵在于我們日常會計處理,對會計科目的運用,即:如何區分經營性會計科目與非經營性會計科目,以及會計科目對應的現金流量項目,一般地講,經營性會計科目,對應的是經營性現金流量項目,但也有特例,例如:購入固定資產形成的負債,此負債,不屬于長期負債,因此,不可能在"長期應付款"中進行處理,而是屬于流動負債—一般情況下,我們會在"其他應付款"中進行處理(從此處我們也可看出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會計科目并不一定全部是經營性現金流量的會計科目),對此情況,我們應在其他應付款下設置二級科目—如:"非經營性應付款",在"經營性應付項目增加"的現金流量表處理時,將此"非經營性應付款"因素賜除。
同理,非經營性應收項目按此原則處理。
預提費用、待攤費用按科目屬性應歸入"經營應付性項目"、"經營性應收項目"。其處理方式及調整方式,參照"經營應付性項目"、"經營性應收項目",生產成本的結余金額表示期末在制品的結余情況,因此,可視同存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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