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的勞務費發票不要傻傻只認為只繳納1%個稅了,代開勞務費發票的綜合稅率到底是多少呢?
在企業日常經營中如果涉及支付個人勞務費,按規范的做法,會計賬務處理根據勞務性質將勞務費列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費用、制造費用、生產成本,企業在支付勞務費時應先扣除個稅,然后再將扣除個稅后的金額發放給個人。規則很明確,過程看似很簡單,可是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幾個比較現實的情況。
情況一:個稅由誰承擔?(公司個人)
實際工作中,由于企業個人雙方在勞務用工合同中沒有嚴格明確的約定,雙方對勞務費的理解就會產生偏差。特別是一些企業部門領導在談勞務項目時,并沒有意識到公司還需要代扣代繳個稅,直接就承諾給對方多少報酬。等到實際要支付勞務報酬時雙方發生爭執。
遇到這種情況有兩個辦法,一種是把承諾的勞務費標準提升,財務正常代扣代繳個稅,扣完稅后讓個人最后拿到手的金額正好和原來個人要求的金額一樣。第二種是由公司替個人繳納個稅,這部分金額記作營業外支出,但是這部分營業外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從財務規范和稅務的角度綜合考慮,第一種方法更合適。
情況二:個人勞務費需要提供發票入賬以及個人代開勞務費發票需要繳哪些稅?
按規定,企業支付個人勞務費,必須取得勞務發票。如果沒有發票的,即便企業代扣代繳了個稅,支付的個人勞務費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那么在實際工作中,企業該如何說服個人去稅務局代開勞務費發票,如果勞務費金額較大,個人或許有此動力。如果勞務費金額較小,個人又怎么會愿意耗時耗力跑稅務呢?企業可以代個人代開勞務費發票嗎?
按規范的做法當然是個人勞務費要由受益人自行到稅務申請代開發票。個人到稅務代開勞務費,先要提交申請,并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各地稅務要求不一,可是實際情況是個人嫌麻煩或不清楚怎么弄,希望企業能代辦此事。代辦并非不可以,可是實際執行過程中會發現有障礙。譬如,某些地方的稅務作了規定,如果由企業代辦,給個人開勞務費發票,一年只給開兩到三次。那么問題來了,假如,某人常年為企業提供勞務服務,按月領酬,開票該怎么辦?如果企業一次讓稅務開足幾個月的金額,可能涉及幾個月的勞務費要合并扣個稅的風險,這會加重個人的稅負。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每月給個人發放勞務費不變,分月預提出各種稅費,代扣代繳個稅不變。累計幾個月到稅務代開一次發票,同時把前期預提出的各種稅費一次補足。下面主要說說個人代開勞務費發票需要要交的稅。
假如張三為某公司提供個人勞務,合同約定公司每月支付張三勞務費10000元。張三需向公司提供勞務費發票(假定稅金由個人承擔)。那么張三每月到當地稅務去代開勞務費發票,涉及的稅包括增值稅、附加稅、個稅。
增值稅:張三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照勞務費總金額的3%繳納,
應交增值稅=10000÷(1+3%)×3%=291.26元
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根據實繳的增值稅計算,應交附加稅=291.26×12%=34.95元
個稅:按稅法20%稅率需交個稅=(10000-291.26-34.95)×(1-20%)×20%=1547.81元
最后張三實際拿到手的勞務費金額=
10000-291.26-34.95-1547.81=8125.98元。小編很喜歡算綜合稅負,頑皮一下,算個綜合稅負=(291.26+34.95+1547.81)/10000=18.74%,我們來普及一下勞務費的個稅如何計算的: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少于4000元)-800元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超過4000元)×(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說明:
1、勞務報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2、勞務報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沒有超過4000元,可減除800元的扣除費用;
3、勞務報酬所得超過4000元的,可減除勞務報酬收入20%的扣除費用;
注意:去稅務局代開的勞務費發票中的個稅有時候是按預征的,大家注意,個稅各地稅局執行的可能會有差異。部分稅局在代開發票時按全額繳納個稅,也就是按我們上案例中計算一樣(如成都,北京等地);
有些地稅先進行預征0.5%到1.5%左右,后由公司代扣代繳予以抵減預征的個稅(如蘭州,銀川等地),還有地方是按個體工商戶承包經營所得稅率繳個稅,按各個體工商戶繳納的不用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具體以當地稅局為準。那如何判斷呢?方法一可以咨詢當地的12366(問他看個人代開的勞務費發票征收個稅是幾個點,企業還需要代扣代繳嗎,問好了留言板留言我們一起討論一番);方法二看完稅憑證是否為個體生產經營所得繳納的個稅,如果是這個那就不需要再進行代扣代繳,這種代開的代價比較小4.3%左右,否則需要。
下面是一個稅務局的回復:在開具勞務費發票時由地稅局按1%預征率預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需要個人在提供勞務費發票的同時提供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如果個人只能提供發票,不能提供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則需要你公司在向個人支付勞務費時代扣個人所得稅。如果個人在代開增值稅發票環節已按規定的預征率繳納了部分個人所得稅,應作為已繳稅款在代扣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抵減。如果你單位未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地稅局會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扣繳義務人(你公司)進行處罰。
個人到稅務代開勞務費,先要提交申請,并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各地稅務要求不一,就不一一道明了。下面主要說說此情此景下要交的稅。
假定甲某給a公司提供個人勞務,每月約定勞務費6000元。甲某需向a公司提供勞務費發票。如甲某到當地稅務去代開勞務費發票,涉及的稅包括增值稅、附加稅、個稅。
1增值稅:甲某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照勞務費總金額的3%繳納。依上例,應交6000÷(1+3%)×3%=174.76元。
2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根據實繳的增值稅計算,本例應交174.76×12%=20.97元。
3個稅:先按1.5%預繳,本例需預交個稅為6000×1.5%=90元。
等甲某拿到發票到公司報銷勞務費時,公司應對剩余的個稅作代扣代繳處理。需代扣代繳的個稅金額為【6000-174.76-20.97】×(1-20%)×20%-90=838.68。
計算下來6000元的勞務費,個人實際能拿到手6000-174.76-20.97-90-838.68=4875.59元。
綜合稅負=(174.76+20.97+90+838.68)/6000=18.74%
如果個人代開10萬元勞務費發票,需要繳納多少稅呢?綜合稅負又是多少呢?
增值稅=100000/1.03*0.03=2912.62元
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合計=2912.62*12%=349.52元
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00-2912.62-349.52)*(1-20%)=77390.29元
大于50000元,對應稅率表,選擇適用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為7000元
則個人所得稅=77390.29*40%-7000=23956.12元,
綜合稅負=(2912.62+349.52+23956.12)/10000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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